有競爭法的律師指出過去幾年發(fā)生在航空貨運業(yè)的價格操縱案將給船公司可能面臨的指控提供最清晰的參照。
2006年2月,歐盟與美國的調查人員同時突襲了主要航空公司的貨運辦公地點,調查它們在燃油和安保附加費上可能的價格操縱行為。
與主管班輪航運的法律不同,美國視航空貨運領域的任何共謀皆為非法,且執(zhí)法嚴厲。大約18家航空公司受到罰款處罰,甚至有4名高管鋃鐺入獄。事實上,發(fā)出的拘捕令要遠比你想的多。國際航空運輸協(xié)會的年度高峰會議從此再不擺在美國舉行并非是個巧合,若是如此,大約半數的業(yè)內高管恐怕會被一網打盡。
就在2008年美國人開出天價罰單,判刑航空公司被逐高管的時候,歐委會卻行動遲緩,直到去年11月才進入罰款階段。
當時,大約11家航空公司共被罰7.99億歐元(約合11.4億美元),最大一張罰單落到了法航荷航集團頭上,共計3.1億歐元,概因在2004年-2006年操縱價格期間,法航與荷行仍是兩家獨立的公司。
英國航空面臨1.04億歐元的罰款,該公司正就此上訴。同樣在就罰款上訴的還有國泰航空和盧森堡航空。即便罰款數目巨大,但根據歐盟的法律,操縱價格者暫時還不至于受到牢獄之災。
根據歐盟和美國有關部門提供的證據,包括澳大利亞、新西蘭和韓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已發(fā)起了類似調查。
更大的影響或許在于一旦航空公司被認定有罪,貨主將就由此(價格操縱)而造成的損失提出一連串的訴訟。根據地區(qū)法律不同,有些將被法院接受,有些將被駁回。
此外,對燃油和安保附加費的調查塵埃落定還打開了另一個“潘多拉魔盒”。第二輪調查針對的是貨代在附加費上的價格操縱。一些貨代已接到了他們律師有關監(jiān)管部門即將展開突擊檢查的警告電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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